苏州劳动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来源:苏州劳动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苏州劳动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不等于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当根据双方之间是否符合劳动关系成立要件进行判断。
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无效、解除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来确定。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无效不应认定为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
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他赔偿性费用、福利待遇或者劳动保护费用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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