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占用道路等妨碍交通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交通事故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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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违法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或者破坏道路及道路配套设施的;
(2)未经批准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
(3)施工人占道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或未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的;
(4)实施其他妨碍正常通行或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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