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担保财产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执行抵押债权的法院能否获得处置权
来源:苏州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苏州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解读担保财产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的,作出裁定拍卖、变卖该担保财产的法院能否取得该担保财产的处置权?
对被执行人已设定抵押的财产被执行普通债权的法院在先查封,如抵押财产的价值低于或相当于抵押债权额的,在先查封法院应将抵押财产的处分权移交给执行抵押债权的法院。在先查封法院不同意移交的,执行抵押债权的法院可以报请其与在先查封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协调处理。担保财产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的,商事审判庭在依法作出准予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后,由执行部门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协调担保财产的处置权问题。经协调(包括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仍不能取得担保财产处置权的,申请人可根据准予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通过担保财产处置法院,主张优先受偿权。
苏州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13812605387,刘逢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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