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事务所详解:网签后的房子可以退房吗
来源:苏州律师法律咨询服务网 作者: 房产律师事务所
一、问题提出:网签完成是否等于“锁死”交易
在商品房买卖流程中,网签被视为“落袋为安”的关键节点。然而,因限购政策突变、贷款审批受阻、房屋质量瑕疵、开发商虚假宣传等原因,购房者常提出退房诉求。搜索引擎大数据显示,“网签后的房子可以退房吗”长期位居房产法律热词榜。为厘清误区,本文由资深房产律师事务所执笔,依据现行有效的《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司法解释,拆解退房的法定条件、约定条件、程序路径、证据要点与违约责任,为购房者、开发商及法律从业者提供一站式参考。
二、规范溯源:网签的法律性质与效力
1. 网签的概念
网签系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在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的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即时备案的行为,具有“合同成立+行政备案”双重属性。
2. 合同成立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491条,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可以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网签页面点击“确认提交”即视为双方对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3. 备案不等于审批
网签备案仅是对交易信息的存档与公示,不改变合同民事效力,也不代表政府对交易合法性作出背书。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做形式审查,若发现限购、限贷等情形,可拒绝备案,但无权直接解除合同。
三、退房的法定条件:法律赋予的“后悔权”
1.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地震、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灭失,且不可归责于双方,可依据《民法典》第563条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付房款全额返还。
2. 规划变更、设计变更严重影响使用功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买受人有权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退房,未答复视为接受。
3.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民法典》第617条、《建筑法》第60条确立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底线。购房者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结构安全鉴定报告》,结论为“D级危险房屋”或“严重影响承载力”的,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5. 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期限
合同多约定“逾期超过9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开发商在催告后合理期限(一般为30日)内仍未交付,购房者可书面通知退房并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6. 开发商故意隐瞒抵押、查封、预售许可证缺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明确,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四、约定条件:合同条款的“个性化退出通道”
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约定退房情形,例如:
(1)贷款审批未通过且非因买受人原因,买受人可在收到银行拒贷通知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退房;
(2)因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备案,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装修标准未达约定品牌,买受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的,可退房。
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若免除自身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购房者主要权利,依据《民法典》第497条可被认定为无效。
五、典型案例(已脱敏)
【案情简介】A省B市购房者张某与开发商C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2025年1月,张某验房时发现客厅楼板出现贯通性裂缝,裂缝长度超过1.5米,遂委托某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鉴定,结论为“楼板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需加固处理”。张某书面通知C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全部房款及利息,C公司拒绝,认为可通过加固修复。
【诉辩意见】张某主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符合法定退房条件;C公司辩称裂缝系常见质量通病,不构成“严重影响居住安全”,且愿意免费维修并延长保修期。
【法院判决】一审认为,鉴定报告已确认承载力不足,属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且修复方案需拆除客厅装修,对张某居住使用造成重大影响,支持退房请求;判令C公司返还购房款320万元及同期贷款利息,并赔偿张某已付契税、维修基金损失共计12万元。C公司未上诉,判决生效。
六、退房程序:从通知到退款的分步指引
1. 书面通知
购房者应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向开发商注册地址寄送《解除合同通知书》,注明解除事由、合同编号、房款返还账号,并留存邮寄回执;邮件妥投即视为送达。
2. 协商谈判
收到通知后,开发商通常提出维修、补偿、换房等方案。购房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接受,若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节点、违约责任。
3. 诉讼仲裁
协商不成的,购房者应在一年除斥期间内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解除并返还房款;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应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 备案注销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网签备案注销手续;若开发商拒不配合,购房者可凭生效判决书单方申请注销。
七、违约责任:退房不等于“零成本”
1. 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
购房者可主张已付房款利息、契税、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律师费、检测费等实际损失;若存在欺诈行为,还可主张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2. 购房者违约导致退房
例如因自身资金问题拒绝继续履行,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并可要求买受人承担房屋差价损失、交易税费、营销成本等,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为准。
3. 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付房款全额返还;若开发商已实际投入建设成本,可按照公平原则分担部分费用,但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八、贷款购房退房的“三角关系”处理
1. 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借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剩余贷款由开发商返还给银行;已还本息由开发商赔偿给购房者。
2. 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退还的首付款应优先返还给购房者,而非直接冲抵银行贷款;若开发商逾期退还,购房者可主张双倍利息损失。
3. 抵押登记注销:银行收到全部贷款本息后,应出具《结清证明》,购房者凭此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若银行拖延,可起诉要求其协助注销。
九、证据清单:退房纠纷“七件套”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2. 付款凭证:发票、POS单、银行流水;
3. 房屋质量鉴定报告或规划变更公告;
4. 开发商发出的交付通知、整改通知;
5. 购房者寄送的解除通知及邮寄回执;
6. 与开发商往来邮件、微信、录音;
7. 契税、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票据。
十、律师锦囊:提升退房成功率的五个细节
1. 验房时同步录像,对裂缝、渗漏、空鼓等瑕疵做全景+局部拍摄;
2. 选择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报告须加盖公章、附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
3. 解除通知书中引用具体法条,避免笼统写“质量不好”;
4.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金;
5. 若涉群体纠纷,推选代表人诉讼,降低维权成本。
十一、结语:理性退房,合规维权
网签并非“不可逆”,法律已为消费者预留退出通道,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需符合法定条件与程序。理解并掌握“网签后的房子可以退房吗”的裁判规则,既能在签约阶段预判风险,也能在纠纷发生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建议购房者在取证、通知、协商、诉讼各环节,及时咨询专业房产律师事务所,以小成本实现大权益保护。愿每一次置业都因理性而安心,每一个家庭都因法治而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