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撤销权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来源:苏州姑苏区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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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撤销权纠纷实质是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损害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的纠纷。该类案件应按以下原则确定诉讼主体:
1、作出决定的主体,是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件的适格被告;
2、请求撤销的决定由业主大会作出,业主委员会仅是委托发布单位的,应以业主大会作为被告,经释明业主仍坚持以业主委员会为被告起诉的,应当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3、业主委员会在诉讼过程中期限届满的,根据当事人恒定原则,不变更诉讼主体,原业主委员会继续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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