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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来源:苏州园区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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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年被扶养人主体标准
  成年被扶养人应同时符合“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两个条件。
  “丧失劳动能力”一般应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被扶养人领取的社保金额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应补足差额部分。
  二、国家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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