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礼还需要返还吗?
来源:苏州离婚彩礼返还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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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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