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申请法院进行亲子鉴定?
来源:苏州离婚法律咨询律师推荐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本文由苏州离婚法律咨询律师推荐阅读
亲子关系鉴定应当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原则。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子女,一般认定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如父母一方提出否认亲子关系诉讼或以不存在亲子关系为抗辩理由的,并申请亲子鉴定,应当提供合理的证据,如另一方当事人不能提供反证证明存在亲子关系又拒绝接受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不成立。
对于非婚生子女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或支付抚养费的,如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亲子关系的可能性,并提出亲子鉴定的,如另一方当事人不能提供反证证明不存在亲子关系又拒绝接受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苏州离婚法律咨询律师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