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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因疫情导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来源:苏州合同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本文由苏州合同律师推荐阅读,文章来源于常熟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疫情解除后大量工地的集中开工,届时有可能会导致主要建筑材料需求的集中爆发,从而导致价格较大幅度的上涨。对于材料等费用上涨的风险,一般双方在合同中会有约定;若没有约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和某些地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对此也会有相应的规定,可以参照处理。对于建设工程 承包合同约定是完全固定价格的,施工单位后续就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损失而提出增加费用将,较难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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