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销售金额如何确定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8-03
苏州工业园区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销售金额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在认定“销售金额”时,可采取与上述司法解释中“非法经营数额”一致的标准,即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苏州工业园区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刘逢欣咨询电话:13812605387,刘逢欣律师系苏州籍本地律师,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苏州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第五届苏州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苏州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以及缓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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