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第二看守所律师联系方式: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来源:苏州第二看守所律师联系方式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苏州第二看守所律师联系方式: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一、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犯罪行为,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提取、转移赃款等行为的,以诈骗罪共同犯罪论处。
二、行为人不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的具体犯罪行为,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不以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论处,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苏州第二看守所律师联系方式:13812605387,苏州刘逢欣律师擅长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缓刑等方面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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