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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苏州市看守所律师网上预约会见须知
来源:苏州律师网上预约会见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苏州市看守所律师网上预约会见须知
  一、接受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单独或者共同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有效证件。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可随同辩护律师参与会见,但不得单独会见在押人员。辩护律师不得参与对同一案件中其他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严禁擅自调换
  三、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需要翻译人员到场参与会见的,翻译人员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和办案机关许可的书面文书。
  四、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现金等危险、违禁物品交给在押人员。严禁擅自给在押人员打开械具。严禁将手机交于在押人员与外界联系或为在押人员传递书信。严禁带在押人员家属或未经许可的人员与在押人员会见。
  五、会见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会见室,不得将在押人员单独滞留在会见室内。发现在押人员有自杀、自残等过激行为的,应及时通知值班民警处理。
  六、律师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公安监管场所办理会见的,应当通过预约电话提前通知公安监管场所,取消会见预约。
  苏州市看守所律师网上预约会见须知,苏州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看守所律师会见咨询电话:13812605387,刘逢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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