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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哪些情况属于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来源:苏州刑事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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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恶劣:
  (1)随意持械殴打他人;
  (2)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造成被害人轻伤等后果的;
  (3)随意殴打多人、多次或者以未成年人为殴打对象或者以打人取乐引起公愤的;
  (4)随意殴打他人,引起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多次向他人抛投石块、污物,引起公愤的;
  (6)随意殴打他人屡教不改的;
  (7)其他恶劣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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