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对外借款,应该由谁承担还款责任?
来源:江阴顾山镇企业借款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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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实际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主张企业承担还款责任的,予以支持。但能证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外借款权限予以限制,或出借人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恶意串通,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除外。
企业因上述情形不承担还款责任,出借人依据民间借贷合同请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还款责任的,予以支持。
企业申请追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第三人的,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决定是否准许。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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