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疫情防控期间调解仲裁服务温馨提示
来源:找姑苏区劳动法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8-10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仲裁服务秩序,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温馨提示您:
一、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渠道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
1、拨打电话12333,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
2、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我要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二、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渠道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
1、关注“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大厅”→“在线办事”→“个人/单位劳动仲裁申请”;
2、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我要办”→“更多”→“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3、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下邮寄方式提交仲裁申请等材料。邮寄地址为: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6131),联系电话:0512-69820392。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如需至苏州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办理仲裁业务事项,请知悉以下疫情防控要求并予以配合:
1、进入大厅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与他人相隔距离保持1米以上。
2、如行程码显示有离开苏州大市情况的,必须持有72小时以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大厅。
3、进入大厅后,请保持秩序,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离开大厅时,请将所有个人物品带出大厅。
4、对于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开设老年人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查验、登记、测好体温并佩戴好口罩后方可进入。
5、对于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市民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五、对于已由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但涉及当事人在外地的案件,建议优先选择互联网开庭。确需线下开庭的,应当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办理。
六、如有其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项需要咨询,可拨打0512-69820392,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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