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卖受人是否具有协助办理权属证书的义务?
来源:苏州园区合同违约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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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负有将办理权属证书所需资料、费用以及买受人代为缴纳的税、费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办证机关,协助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义务以及代为领取权属证书或权属证书颁发后及时通知买受人领取的义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负有将办理权属证书所需应由出卖人提交的资料及费用交由办证机关,协助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并告知买受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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