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通事故律师咨询: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来源: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作者: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咨询
发生车祸且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后,很多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是:苏州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中反复被问到的“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本文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最新规定,结合实务经验,系统梳理可主张的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证据准备及常见争议解决路径,供参考。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意义
1.1 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
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仅对事故成因及责任比例作出判断,并不直接解决赔偿数额。全责方需承担100%赔偿责任,但具体项目仍需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确定。
1.2 全责赔偿的适用边界
(一)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方全责时,行人全部合理损失均须赔偿;若行人存在故意碰撞,则机动车方可免责。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无过错时,机动车方承担全部损失;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可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责任。
(三)机动车之间:全责方承担对方车辆维修费、贬值损失、停运损失等直接损失,车上人员受伤亦需赔偿。
案例一:张三驾驶小轿车追尾李四货车,交警认定张三全责。李四虽无责,但因其货车超载被另案处罚,张三仍须对李四车损及货物损失全额赔偿,交警部门对李四的处罚不影响民事赔偿比例。
二、可主张的九大赔偿项目
2.1 医疗费与后续治疗费
(一)已发生医疗费:凭票据据实计算,含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外购药费(需医嘱)。
(二)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二次手术、整容费等,可依据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意见一次性主张。
(三)医保报销部分:侵权人仍需赔偿,医保机构有权向其追偿。
2.2 误工费
(一)计算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二)误工时间:住院期间+医嘱休息期;构成伤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3 护理费
(一)住院护理:按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二)出院后护理:需依据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分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级。
2.4 交通费与住宿费
(一)交通费: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二)住宿费:外地就医确需等待床位产生的合理住宿费用。
2.5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通常每日50—100元。
2.6 营养费
需结合伤残等级、医嘱及当地经济水平酌定,一般每日20—50元。
2.7 残疾赔偿金
(一)计算基数: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二)计算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三)赔偿系数:一级伤残100%,二级90%,依次递减至十级10%。
2.8 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2.9 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合考虑侵权人过错程度、行为方式、损害后果及当地经济水平,通常每级伤残3000—10000元不等。
案例二:王五因车祸致九级伤残,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误工120天,医疗费8万元。残疾赔偿金计算:5万元×20年×20%=20万元;误工费按日工资300元计算为3.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8000元,合计31.4万元(不含其他项目)。
三、特殊情形下的扩大赔偿范围
3.1 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其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可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与残疾赔偿金基数相同,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老年人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递减。
3.2 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同残疾赔偿金,年限固定为20年。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总额计算。
3.3 财产损失
(一)车辆维修费:凭维修清单及发票据实计算。
(二)车载物品损失:需提供购买凭证或评估报告。
(三)停运损失:营运车辆可主张合理停运期间的纯利润损失,需提供营运合同、收入流水等证据。
案例三:出租车司机赵六因车祸停运30天,日均纯利润400元,法院支持停运损失1.2万元;车辆维修费2万元、车载计价器损坏重置费1500元,财产损失合计3.35万元。
四、证据收集与举证责任
4.1 基础证据清单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对方全责的核心证据。
(二)医疗证据: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用药清单、检查报告。
(三)误工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误工证明、完税凭证。
(四)护理证据:护工协议、护理费发票、家属护理的误工证明。
4.2 特殊证据要求
(一)伤残等级鉴定:需在治疗终结后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
(二)被扶养人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无劳动能力鉴定。
(三)财产损失评估:车辆维修需4S店定损单,贵重财物需公估报告。
4.3 举证责任分配
(一)受害人:对损害事实、损失数额承担举证责任。
(二)全责方:对减免责任事由(如受害人故意、重大过失)承担举证责任。
案例四:孙七主张误工费3万元,仅提供单位手写证明,无工资流水及完税凭证,法院按当地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酌定2万元。
五、赔偿计算示例与实务难点
5.1 计算模板
以受害人李四(35岁,城镇户口,十级伤残)为例:
1. 医疗费:5万元(票据齐全)
2. 误工费:120天×300元/天=3.6万元
3. 护理费:60天×150元/天=0.9万元
4. 残疾赔偿金:5万元×20年×10%=10万元
5. 精神抚慰金:5000元
6. 交通费:800元(凭票据)
合计:20.18万元
5.2 实务难点解析
(一)“三期”认定争议: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需结合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必要时申请鉴定。
(二)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需提供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且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证据(居住证、社保记录、营业执照等)。
(三)多等级伤残计算:以最重等级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增加2%的赔偿系数,但总额不超过100%。
案例五:受害人周八两处十级伤残,法院按12%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而非简单相加为20%。
六、协商、调解与诉讼策略
6.1 协商技巧
(一)准备赔偿清单:提前计算各项损失,避免遗漏。
(二)利用保险规则:交强险优先赔付,商业三者险补充,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6.2 调解途径
(一)交警调解:快速处理小额案件,但无强制力。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6.3 诉讼要点
(一)选择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均可管辖。
(二)财产保全:起诉同时申请冻结对方车辆、银行账户。
(三)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算。
案例六:吴九在诉讼时效届满前1天提起诉讼,法院以挂号信回执日期为起诉日,认定未超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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