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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异地怎么在苏州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9-07-29

  夫妻异地怎么在苏州办理离婚手续
  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夫妻异地怎么在苏州办理离婚手续的途径,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异地离婚的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二)审理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异地怎么在苏州办理离婚手续的途径,往往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因为法律上对于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构有一定的要求,即必须在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其他民政部门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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