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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股权律师咨询:公司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怎么办?
来源:公司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怎么办 作者: 苏州股权律师咨询

一、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的常见类型

(一)财务侵害行为

大股东通过虚假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利润转移等手段侵害小股东权益。实践中,大股东可能控制公司财务部门,虚增成本、隐瞒收入,导致可分配利润减少,小股东无法获得应有的股息或分红。此外,通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大股东将公司资产低价转移至关联方,或高价购买关联方产品,直接损害公司利益和小股东权益。

(二)表决权侵害行为

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限制小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例如,在股东会召开程序上,故意缩短通知期限,或选择在偏远地点召开会议,导致小股东无法参会。在表决事项上,擅自修改公司章程,提高特别决议通过门槛,或增设对小股东不利的条款,使小股东的表决权形同虚设。

案例1:财务造假侵害小股东权益

某科技公司大股东通过虚增研发费用,将公司利润转移至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导致连续三年未分红。小股东发现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查出虚增费用达三千万元,小股东据此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最终追回损失并获得赔偿。

二、小股东维权的法律依据

(一)《公司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明确禁止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第二十一条规范关联交易程序;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赋予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第一百五十一条确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小股东维权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二)司法解释与部门规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细化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救济途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这些规定共同构成小股东维权的规范体系。

案例2:股东知情权诉讼

某贸易公司小股东多次要求查阅公司账簿被拒,后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小股东已书面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判令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账簿供查阅。

三、小股东维权的具体路径

(一)内部救济措施

1. 行使股东知情权:通过书面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掌握公司真实经营状况;2. 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对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决议,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3. 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法定情形时,可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份退出公司。

(二)外部救济措施

1. 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利益受损而公司怠于追究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起代表诉讼;2. 直接诉讼:自身权益受损时,可提起损害赔偿诉讼;3. 向监管部门举报:针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可向证监会举报。

案例3:股东代表诉讼胜诉

某制造业公司大股东擅自以低于市场价将公司资产转让给其关联企业。持股5%的小股东连续180日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被拒后,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法院判令关联企业返还资产并赔偿损失。

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建议

(一)章程特别约定

在公司章程中设置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条款,如:1. 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对关联交易、资产处置等设定小股东否决权;2. 累积投票制:保障小股东在董事会中的席位;3. 强制分红条款:明确利润分配比例和期限;4. 股东退出机制:约定特定情形下的股份回购条款。

(二)独立董事制度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财务运作。独立董事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可能影响其客观判断的关系。

案例4:章程条款防止利益输送

某互联网公司在章程中约定,超过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需经出席股东会的小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大股东试图以不合理价格收购公司资产时,小股东依据该条款成功阻止了交易。

五、股东协议的关键条款设计

(一)表决权限制条款

通过股东协议约定大股东表决权上限,或对特定事项设定更高通过比例。例如约定:任何股东表决权超过30%的部分,在关联交易表决时不计入有效表决权。

(二)信息权保障条款

明确小股东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范围、频率和方式,包括:1. 每月获取财务报表;2. 重大合同签订前知情权;3. 审计师选聘参与权。违反信息提供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5:股东协议保障分红权

某餐饮企业股东协议约定,公司年度可分配利润的50%必须用于分红,且小股东享有优先分红权。大股东连续三年未分红被小股东起诉,法院判令按协议履行分红义务。

六、最新法律动态与司法趋势

(一)公司法修订草案亮点

2023年公司法修订草案拟新增:1. 降低股东代表诉讼门槛(持股期限从180日降至90日);2. 明确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3. 建立股东派生诉讼调解机制。这些变化将显著增强小股东保护力度。

(二)证券监管强化

证监会加大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的处罚力度,2022年对违规大股东罚款金额同比增长40%。同时,推动建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降低小股东维权成本。

案例6:证券集体诉讼首例胜诉

某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2300名小股东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获赔3.2亿元,平均每人获赔13.9万元,开创证券集体诉讼成功先例。

七、结论与建议

(一)核心结论

小股东面对大股东侵害时,应当综合运用知情权、诉讼权、退出权等法律武器,通过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事前防范措施,结合诉讼、调解等事后救济手段,形成完整的权益保护体系。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小股东维权途径将更加通畅。

(二)实务操作建议

1. 投资前尽职调查: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大股东信用记录;2.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3. 定期行使知情权:每季度查阅公司财务报表;4. 建立维权档案:保存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记录等证据;5. 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发现权益受损时立即咨询苏州股权律师咨询团队。

(三)未来展望

随着数字化监管手段的应用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完善,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将受到更严格的约束。建议小股东持续关注法律动态,合理利用法律工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由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撰写,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每个案件具有独特性,处理结果可能因个案情况、证据情况及法院裁判尺度而有所不同。如需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苏州股权律师咨询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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