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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股权律师 | 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
来源:苏州企业股权律师 作者: 对赌协议是什么意思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深度解析: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

一、对赌协议的基本概念与法律属性

1. 对赌协议的定义与起源

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激励约束等问题,而设计的包含股权回购、现金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其核心在于通过设定特定的业绩目标,将投资方的收益与目标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挂钩,实现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

对赌协议的起源与发展

对赌协议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创业投资领域,最初是为了应对高科技企业估值难题而设计的一种金融工具。2003年,摩根士丹利与蒙牛乳业签订的对赌协议,成为国内首个广为人知的经典案例。此后,对赌协议在国内企业融资领域逐渐普及,尤其在私募股权融资、企业并购重组等场景中应用广泛。

2. 对赌协议的法律属性与效力

对赌协议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效力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的规定,对赌协议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投资方主张实际履行的,应当审查是否违反《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股东出资等强制性规定。

对赌协议的常见法律争议

司法实践中,对赌协议的效力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存在虚伪意思表示、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否构成流质条款。例如,在目标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时,投资方要求目标公司回购股权并支付固定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变相抽逃出资,从而导致条款无效。

二、对赌协议的常见形式与条款设计

1. 对赌协议的主要形式

对赌协议根据协议主体的不同,主要分为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股东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对赌三种形式。其中,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因为目标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履行补偿义务可能受到《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减资程序等规定的限制。

不同对赌形式的法律风险

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赌相对更为灵活,因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个人财产提供担保,不涉及公司资本维持问题。例如,在股东对赌中,即使目标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股东仍需以个人财产履行补偿义务,这在司法实践中更易获得支持。

2. 对赌协议的核心条款设计

对赌协议的核心条款主要包括业绩指标、补偿方式、调整机制、违约责任等。业绩指标通常以净利润、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为主,也可能涉及市场份额、用户增长等非财务指标。补偿方式则包括现金补偿、股权回购、股权补偿等。

条款设计的关键要点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建议,在设计对赌条款时,应确保业绩指标具体、可衡量、可实现,并明确补偿计算公式和触发条件。例如,“若目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5000万元,则投资方有权要求补偿方按照投资金额年化8%的收益率支付现金补偿”。同时,应设置合理的调整机制,避免因业绩未达标直接导致控制权变更等极端后果。

案例一:某新能源企业对赌协议纠纷

案件背景

2021年,苏州某新能源企业A公司为引进战略投资,与投资方B基金签订了对赌协议。协议约定,A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需达到8000万元,若未完成,则A公司需按照投资金额年化10%的收益率回购B基金持有的全部股权。2022年,A公司因行业竞争加剧,净利润仅为4000万元,B基金遂要求A公司履行回购义务。

法律争议与解决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介入后,分析案件核心争议在于:目标公司作为回购主体是否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律师指出,根据九民纪要,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时,若目标公司未完成减资程序,直接要求回购股权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导致条款无效。最终,双方在律师的调解下,将回购主体变更为A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调整补偿金额,达成和解。

三、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1. 投资方的法律风险

投资方在对赌协议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目标公司业绩不达标导致投资损失、补偿条款无法实际履行、估值调整机制设计不合理等。例如,若对赌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指标过高,导致目标公司为达成业绩采取激进的经营策略,可能反而损害公司的长期价值。

投资方风险防范建议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建议投资方在签订对赌协议前,应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评估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市场前景。同时,应设置合理的业绩指标和调整机制,避免条款过于严苛。例如,可采用分阶段调整机制,根据业绩完成比例逐步调整估值,而非简单设置“一刀切”的补偿条款。

2. 融资方的法律风险

融资方(目标公司及股东)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业绩未达标导致巨额补偿义务、控制权旁落、企业经营压力增大等。尤其在目标公司作为补偿主体时,可能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破产风险。例如,某互联网企业因对赌失败,被投资方要求一次性支付2亿元现金补偿,最终因无法履行义务而陷入债务危机。

融资方风险防范建议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建议融资方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应充分评估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并预留合理的业绩缓冲空间。同时,应优先选择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赌,而非直接与目标公司对赌,以避免公司资本维持问题。例如,可约定“若目标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则由实际控制人以个人财产按照投资金额年化8%的收益率支付补偿,且补偿总额不超过投资金额的120%”。

四、对赌协议的履行与司法实践

1. 对赌协议的履行原则

根据九民纪要,对赌协议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应认可协议效力;二是平衡投资方与融资方利益,避免一方获得暴利或导致另一方陷入困境;三是遵循《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确保目标公司履行补偿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履行中的常见障碍

对赌协议履行中常见的障碍包括:目标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但仍有发展潜力,投资方坚持要求履行补偿义务;目标公司完成业绩承诺但投资方质疑财务数据真实性;补偿义务主体财产不足以履行义务等。例如,某生物医药企业在研发关键期因对赌失败面临股权回购压力,但此时企业核心产品即将上市,若强行回购可能导致研发中断。

2. 司法实践中的裁判思路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对赌协议纠纷时,通常会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协议主体、业绩指标合理性、补偿方式合法性、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等。例如,在“华工科技案”中,法院认为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条款因未完成减资程序而无效,但支持了投资方与股东之间的对赌条款。

苏州地区典型案例分析

苏州法院在审理某智能制造企业对赌协议纠纷时,创新性地采用了“业绩补偿+股权调整”相结合的解决方案。法院判决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方支付现金补偿,同时投资方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以象征性价格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实现双方利益再平衡。这一判例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案例二:某新材料企业对赌协议纠纷

案件背景

2020年,苏州某新材料企业C公司为引进战略投资,与D基金签订了对赌协议。协议约定,C公司2021-2023年累计净利润需达到1.5亿元,若未完成,则D基金有权要求C公司按照投资金额年化12%的收益率回购股权。2023年,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C公司累计净利润仅为8000万元,D基金提起诉讼要求回购股权。

法律分析与解决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团队接受C公司委托后,首先对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律师指出,回购条款中年化12%的收益率远高于投资方实际损失,具有惩罚性,可能被法院调整。同时,律师协助C公司提供证据证明业绩未达标系因不可抗力(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导致。最终,法院判决将回购利率调整为年化8%,并给予C公司6个月的履行宽限期,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

五、对赌协议的合规设计与操作建议

1. 对赌协议的合规设计要点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团队结合多年实践经验,总结出以下对赌协议合规设计要点:一是业绩指标应具体、可衡量、与企业经营相关;二是补偿方式应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应设置合理的调整机制和退出机制;四是应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法院。

条款设计的细节处理

在条款设计中,应特别注意细节处理。例如,业绩指标的计算方法应明确采用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约定审计机构的选择和审计标准;补偿支付时间应明确具体期限,并设定滞纳金条款;股权回购条款应明确回购程序和过户时间等。例如,“业绩指标以目标公司经普华永道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准,审计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2. 对赌协议的履行与监管

为确保对赌协议的顺利履行,建议在协议中设置监管机制。例如,可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内,投资方有权向目标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或约定定期信息披露机制,要求目标公司每季度向投资方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报告。同时,可设置奖励条款,若目标公司超额完成业绩承诺,投资方应向创始团队支付一定比例的奖励。

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

为降低诉讼成本,建议在对赌协议中设置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如协商、调解、仲裁等。例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苏州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商事仲裁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其裁决具有终局性,能够有效避免诉讼程序的冗长。

六、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1. 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团队由多位专注企业股权融资、并购重组领域的资深律师组成,团队成员平均执业年限超过10年,累计处理对赌协议相关案件超过200起。团队律师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还熟悉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律,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团队核心优势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团队的核心优势在于:一是能够结合客户需求和项目特点,量身定制对赌协议条款;二是与多家知名投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能够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三是对苏州地区司法实践有深入研究,能够准确预判案件走向,制定有效的争议解决方案。

2. 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内容

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团队提供的对赌协议相关法律服务包括:对赌协议条款设计与审查、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谈判支持、争议解决等。无论是在交易前的方案设计,还是在交易后的履约监督,团队都能为客户提供全程法律支持。

服务的成功案例

近年来,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团队成功协助多家企业完成涉及对赌协议的融资交易,累计融资金额超过50亿元。例如,2022年,团队为苏州某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设计了“分阶段调整+股东担保”的对赌条款,成功引进战略投资2亿元,同时保障了创始团队的控制权。在争议解决方面,团队累计为客户提供诉讼和仲裁代理服务超过50起,胜诉率超过85%。

七、对赌协议的未来趋势与展望

1. 对赌协议的创新发展方向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对赌协议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创新。未来,对赌协议可能更多地与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指标挂钩,例如要求目标公司在实现业绩增长的同时,达到一定的环保标准或社会责任指标。此外,智能合约技术的应用也可能为对赌协议的履行提供更高效的保障。

国际经验的借鉴

在国际市场上,对赌协议已发展得较为成熟。例如,在美国,对赌协议常与“ earn-out”机制结合,允许卖方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直至业绩目标完成。这一经验对国内企业融资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能够更好地平衡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利益诉求。

2. 法律规制的完善方向

当前,我国对对赌协议的法律规制主要依赖于《民法典》《公司法》及九民纪要等规定,但这些规定相对原则。未来,随着《公司法》的修订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赌协议的规制有望更加细化。例如,可能对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的条件、程序、补偿上限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

对企业的启示

对于企业而言,未来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应更加注重条款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建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充分借助专业律师和财务顾问的智慧,对对赌条款进行精细化设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业绩管理体系,确保在追求业绩增长的同时,能够有效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

结语

对赌协议作为一种创新性的融资工具,在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带来了复杂的法律风险。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风险防控、条款设计等都需要专业知识的支撑。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条款设计到争议解决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实现风险与利益的平衡。

本文由苏州企业股权律师团队整理发布,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专业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