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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项目建设期间危废如何处置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问:我公司委托施工方在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废油漆桶及废油漆等危险废物,应由我公司委托处置?还是由施工方委托处置?或我公司和施工方的合同中约定危废由施工方委托处置是否合法?应如何处置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劳烦尽快帮忙解答,谢谢!
  答:您好,咨询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你公司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建设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落实产废主体责任,依法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施工方进行委托处置,施工方应依法履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填报管理台账、规范贮存、运行转移联单等要求,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委托方应落实产废主体责任,对施工方危废管理做好监督工作。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