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苏州律师收费标准 苏州专业律师电话和地址查询 苏州律师法律服务网 苏州律师网站建设招聘
联系我们 苏州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逢欣 律师
律所: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
          苏州中心A座8楼
电话:13812605387
提示:提前电话预约可获免费咨询
          一次(时长30分钟,可携
          带材料至律所当面咨询)

苏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电话
公司法务
苏州经济案件律师免费咨询: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来源:苏州经济案件律师免费咨询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苏州经济案件律师免费咨询: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属于法院依职权审查的范围,即使当事人未提起合同无效的诉请,法院也应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此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若相关条款未直接规定合同无效,且难以直接判断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时,可从相关条文的立法目的、调整对象、违法行为是否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有违反公序良俗等方面来综合判断相关条文的性质。
  苏州经济案件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812605387(刘逢欣律师),苏州律师网专业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苏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