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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供货后货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来源:苏州虎丘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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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方供货后买方由于资金困难等原因未按约及时支付款项,就结欠款项出具未标明履行期限的欠款条,此时,应认定双方就货款给付期限作出重新约定,卖方可以随时主张买方还款,该款项涉及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卖方主张权利时或者卖方主张权利时给予对方的宽限期届满时起算。如买方未按约付款,也未就所欠款项出具欠条,则卖方主张该货款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约定的货款给付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如有卖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或买方承认欠款等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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