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与销售代理合同的区别
来源:苏州市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本文由苏州市律师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苏州市律师事务所推荐等方面的内容。
销售代理合同是指制造商或批发商将销售某种产品的权利授权给销售商,由其在约定的经销期限和地域范围内销售商品的合同。销售代理合同性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制造商或批发商与销售商之间仍是商品的买卖关系。
特许经营合同与销售代理合同的区别在于,特许经营合同中可能也涉及产品的经销,但产品的经销不是特许经营的全部,主要还是经营资源和经营模式的许可使用,双方之间还要有持续的服务管理关系。而在销售代理合同中,制造商或批发商通常不提供持续的培训服务和技术支持,除区域限制条款外,也不要求销售商必须遵守统一的经营模式及相关的管理制度。销售代理合同中销售商支付的是商品买卖的价金,而不是特许经营费用。
以上内容由苏州市律师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更多关于苏州市律师事务所推荐的资讯可查阅本网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