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9-07-19
在法律条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问题,新公司法都有明确的说明。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减少注册资本一方面可以弥补亏损,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公司筹措资金以谋求更大的发展,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程序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的规定, 对相关公司有引诱力。但减少注册资本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前景, 关系到公司的偿债能力, 关系到广大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各国公司法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
我国新第186条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提出及决议作规定, 其内部程序是: 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交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外部程序是, 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表现为:
(一)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产负债表只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 并不能全面反映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财产清单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的财产状况。编制这两个材料, 让股东、债权人对公司的财产状况有全面了解, 从而决定是否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由于减少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减少公司实有财产, 缩小公司的责任范围, 因而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要及时通知债权人。通知方式有两种: 一是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要逐一发书面通知; 二是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至少公告三次, 公告要在当地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这种双保险办法, 是为了让所有债权人都知道公司减资的决定。
(三)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日起三十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的依据是: 公司资本具有公信力, 债权人是基于原有资本的信用与债务人进行交易的, 如果公司有权对该类债务不予清偿, 公司可轻松地利用减资逃避债务。
综上所述,通过对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程序是怎样的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而使人们对此具备了一定的认识,利于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相关问题。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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