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律师:公证失信行为人将被列入苏州市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黑名单”
来源:苏州市相城区律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1-05
本文由苏州市相城区律师转载自苏州市司法局网站
苏州市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正式与市信用办“桂花分”平台互通对接,今后市民有公证失信行为,将被列入苏州市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当事人“黑名单”。至消除不良诚信记录之前,全市公证机构将不再受理其所提出的所有办证申请。同时,其不良记录还将被推送至“桂花分”平台,扣除其相应信用分数。
据统计,苏州公证行业每年识破近200余起虚假办证案件,主要体现在继承公证、委托公证、赠与公证及学历证明等与人身、财产紧密相关的公证事项上,严重扰乱了公证执业秩序和公信力。
根据《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针对公证当事人和其他机构或者人员,共列举了6种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行为。具体包括:提供虚假的证件、证明文件,骗取公证书的;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取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实施诈骗的;中介组织等机构的人员,教唆、引诱他人进行以上违法行为的;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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